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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乳癌


一、乳癌發生的原因:
  遺傳基因或個人體質、環境因素及女性賀爾蒙等都是息息相關,是多種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

二、乳癌的危險因子:
A.高危險群(致癌相對機率大於4倍):

一側乳房得過乳癌
特殊家族史(停經前得過兩側乳癌)
乳房切片有不正常細胞增生現象
B.次高危險群(致癌相對機率大於2-4倍):

母親或姊妹得過乳癌
第一胎生育在三十歲以後
未曾生育者
停經後肥胖
卵巢癌及子宮內膜癌患者
胸部接受大量放射線照射
C.略高危險群(致癌相對機率大於1.1-1.9倍):

中量飲酒
初經在12歲以前
停經在55歲以後
D.可能危險因子(未確定)

口服避孕藥
更年期賀爾蒙補充

三、台灣與美國在乳癌臨床分期的比較:
台灣與美國在乳癌臨床分期的比較表   台灣 美國
第一期 19.7% 60%
第二期 44.4% 20%
第三期 20.1% 14%
第四期 15.8% 6%

美國乳癌在第一期發現者佔60%,台灣乳癌多數在第二期才被發現,顯見台灣乳癌篩檢有待落實。

四、台灣乳癌發現較晚及有年輕化趨勢:
年輕化:好發年齡在40~50歲之間,大約較歐美年輕十歲左右

發現晚:一般婦女都是摸到腫塊時才到醫院就診,等診斷確立時,多已超過二公分以上,早期發現者不及20%

五、發現腫塊時怎麼辦?:
別擔心,80%非乳癌

如發現乳房有異狀時,千萬不要擔心而亂服成藥或胡亂猜測,因為80%皆屬良性。應找經驗豐富的專科醫師做進一步檢查,只有早期發現,預後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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