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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捨得,幸福化成永恆

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不可拾取掉在葡萄園地上的葡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古人云:「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人一旦走了,除了一副臭皮囊之外,所有的金銀財寶一毛也帶不走,因此,卡內基說:「在巨富中死去,那是一種恥辱!」

根據《富比士》雜誌的統計,二十年前,財富超過十億美元的富豪(Billionaires),共計一百四十位,三年前,十億美元富豪的數字增加到四百七十六人,二00五年,數字變成六百九十一位,今年(2006年),共計有七百九十三位十億美元富豪,總計擁有二.六兆億美元,平均每人資產有三十三億美元。其中,有一半以上是白手起家。



在這群天之驕子中,有些人就利用這種少有的資源,實現自我的理想,像是微軟共同創辦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甲骨文老闆艾利森(Larry Errison)、印度鋼鐵大王米塔爾(Lakshmi Mittal)等人,紛紛花大錢買球隊、買豪華遊艇、為女兒舉辦世紀婚禮等,極盡奢華及舖張,盡情享受人生。



不過,也有人選擇回饋社會鄉里,除了巴菲特及比爾.蓋茲之外,比較有名的有因為網路興起而創造出驚人財富的eBay創辦人歐米迪亞(Pierre Omidyar),及第一任執行長史科爾(Jeff Skoll)、Google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及裴吉(Larry Page)。



此外,像是因創立彭博社(Bloomberg)資訊系統而發跡的現任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的創辦人羅迪克 (Dame Anita Roddick)、俄羅斯石油大亨阿布拉莫維奇(Roman Abramovich)等人,都十分熱中於慈善捐款及活動。投入或贊助慈善事業,似乎已成為全世界富豪的新流行。



◎ 公益不分貧富、多寡

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 Week)在二00五年十一月出刊的統計顯示,在二00一到二00五年期間,美國最慷慨的五十名慈善家中,出人意表的是,位居榜首的不再是比爾.蓋茲夫婦,而是摩爾定律的發明人,同時也是英特爾創辦人高登.摩爾(Gordon Moore)夫婦,他們在這五年間,總共捐出了七十億美元,相當於二千二百四十億臺幣。若以歷年捐款合計的金額來看,比爾.蓋茲夫婦仍然是人類有史以來捐最多錢的人,他們總計捐出了二百八十億美元,相當於九千億臺幣。



名列世界第二富豪的美國億萬富翁巴菲特,也於二00六年六月宣布,捐出其四百四十億美元財產中的八五%(相當新臺幣一兆二千二百三十億元)作為慈善用途,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捐款。其中,5/6將捐給比爾.蓋茲夫婦基金會,使得全世界最大慈善基金會的規模更加龐大,其所能發揮的功效將會更明顯。



超越以上的紀錄,除了要有鉅額的財富之外,我想最難的是能夠「捨得」,要能夠違反人的本性,把自己辛苦了一輩子所累積下來的財富,無條件的奉獻出來給其他人。這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做得到的,更難得的是,比爾.蓋茲夫婦,他們不是把錢捐出去就不管事了,而是用他們原本經營企業的精神及專注力,去經營他們的慈善事業,將這些錢用在幫助貧窮落後國家的人,免於疾病的威脅。

做公益不分貧富、多寡,最重要的是付出的那顆「真心」。億萬富翁他們有很多錢可以捐贈,但一般人如同您我,也可以斟酌自己的能力,對社會做一些回饋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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