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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與小男孩---
何素青
曾讀到過一則真實的故事。美國某城的警察局拍賣大批無人認領的腳踏車。有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每次總以「五塊錢」搶先喊價,然後眼巴巴地看著別人用三十塊、四十塊買去。
中場休息時,拍賣員問他為什麼不出高一點的價錢?男孩說他真的只有五塊錢,但是又真的好想要一台腳踏車。
一個半小時之後,拍賣會即將結束,只剩下一輛閃閃發亮、最新型、最高級的變速腳踏車。拍賣員問:「有人出價嗎?」小男孩明知無望,仍握著汗濕拳頭裡皺巴巴的五元鈔票,怯怯地喊一聲:「五塊錢!」
拍賣員停止唱價。滿場群眾也作聲。兩分鐘後,拍賣員喊道:「成交!賣給這個小夥子!」觀眾爆出如雷掌聲,男孩則綻放出最動人的驚喜笑靨。這故事多年來一直令我印象深刻。
世界上有三種人。一種人是拼命爭取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權利。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什麼話都敢說,什麼事都敢做。
另一種是堅決守住自己合情、合理、合法的權益。他們的人生哲學是: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我不佔你便宜,你也甭想欺負我。
第三種人則是甘心放棄自己合情、合法、合理的權利。他們懂得別人的心,願意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而不是心眼中只有自己,只顧爭先恐後的叫囂爭奪。何以能如此?因為他們擁有永恆的價值觀,知道生命的價值不在於物質利益的得失;因為他們擁有捨己的動力,知道人生在世,對萬世萬物只有「管理權」而無「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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