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式國民身分證將於9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依照內政部規劃的作業期程,訂於95年12月31日結束,
內政部已於95年9月29日公告,舊式國民身分證訂於9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
請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的民眾配合,儘速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新證,
避免舊式國民身分證停止使用後,造成不便。

全面換證期間,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實施彈性上班,
每星期六上午均加班受理換發及領取新式國民身分證,
方便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於非上班時間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民眾可多加利用。

依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5.10.11民四字第09505220700號函及內政部95.93.29台內戶字第0950156932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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