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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若無突變 可採用傳統化療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研究發現,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接受標靶藥物與傳統的標準化療,存活時間沒有差別,關鍵在於,腫瘤有無「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突變,若有突變,可以考慮接受標靶治療;但沒有突變,其實可採用傳統化療。
成大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葉裕民表示,肺癌可分成小細胞與非小細胞肺癌兩種,其中非小細胞肺癌佔大多數,約佔所有肺癌病人的85%至88%。
他表示,由於大多數「非小細胞肺癌」病人,在確定診斷時已無法接受手術治療,只能接受放射線治療與藥物治療。藥物可分化學治療及標靶治療。
其中標靶治療最主要是抑制癌細胞的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達成治療目標,例如臨床使用的艾瑞莎、得舒緩,但目前健保給付是腺性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二、三線治療。
葉裕民指出,其實大型臨床試驗結果發現,若腫瘤的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有突變時,在延緩腫瘤惡化上,使用標靶治療藥物優於標準的化學治療處方,但這兩組研究病人在最終整體存活時間上並沒有差別。
文章引用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1/78/2fdl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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