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在什麼時候,做哪些健康檢查?

(1) 成年人的健康檢查

在醫藥發達之前,人類的死亡大多是因感染症而死亡,而且多發生在嬰兒或兒童時期,很多人在成年之前就死亡了,所以從前人類的平均壽命只有四十歲以下。現在在已發展國家,在兒童期因感染症而死亡的比率,已經因醫藥的發明和環境衛生的改善而大幅下降,也因此人類的平均壽命已大幅提高。但是在發展中國家,因醫藥缺乏和環境衛生的落伍,平均壽命仍然很短。在台灣,我們很幸運能夠趕上已發展國家的行列,跟已發展國家相似,我國的十 大死亡原因依序為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意外事故、心臟疾病、 糖尿病、慢性肝炎、腎病變、肺炎、高血壓性疾病、肺氣腫及氣喘 。從前由感染症領先的死亡原因已被癌症、慢性疾病及意外事故等等所取代。上述這些疾病都是成年以後才發生的疾病,且其中很多疾病都可以在未發病之前發現,而加以預防處理。如:惡性腫瘤、糖尿病、高血壓、肝炎、腎臟疾病等的早期發現和處理,不但能防範疾病之發生,即使已發生,也可以延緩其惡化,並且在有生之年能夠過優質的生活,也可延緩生命之結束。因此我們需要在容易發生這些疾病以前,就應該採取防患於未然的措施,這個年紀就是四十歲左右。換句話說,就是四十歲時,我們就應該開始做健康檢查,察看是不是這些成年人的疾病在你不知不覺的時候,已開始侵犯你。成年人的健康檢查,不但能保證成年人的健康生活,防治職業病的發生,還可以預防各種慢性病和癌症,也可以提高人口素質和增進家庭幸福。所以說,健康檢查的目的在於達成人類的最大願望 - 即長生不老。雖然不老尚未能達成,但至少長生已可以如願,並且是一生優質的長生,秦始皇的願景我們現代人已可以達成,何樂而不為呢?此外還有產前檢查、婚前健康檢查等也是健康檢查之一種,且對於提高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增進家庭幸福都有很大的貢獻。在後面的章節裡,會逐項給各位做講解。

此外還有產前檢查、婚前健康檢查等也是健康檢查之一種,且對於提高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增進家庭幸福都有很大的貢獻。在後面的章節會逐項做講解。

(2) 婚前健康檢查

當男、女雙方產生愛情進而準備結婚時,即使兩個人的個性和思想不一定完全相同,但應該是互相可以容忍、瞭解、互補的時候。但個性的融洽和思想的一致,並不是完美結婚的一切,因為結婚不只是解決兩性之間的自然生理問題,還會產生感情和精神生活上、家庭生活上、生育後代等的問題。譬如,是否一方有傳染性疾病而會感染給對方或其他家族成員,除非兩個人都一致決定絕不生小孩,不然要生下一代的時候,就會碰到會不會生育出一個有精神病傾向、有先天性缺陷疾病的小孩的問題。個性的相容在熱戀當中常被忽略,但一旦踏入實際生活時,很快就浮現而成為問題,因此婚前健康檢查的目的就是在於協助您在進入結婚、家庭生活、懷孕之前發現問題,讓您瞭解自己與未來配偶的個性、健康情形,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結婚、懷孕生子,以保障婚後的家庭及家族幸福、避免生育出有先天缺陷的小孩。因此,婚前檢查應對查詢和體檢兩方面進行,如果能再加上心理諮詢那就更好,詳情請參考第六章。

(3) 產前健康檢查

懷孕和生產,對於一位女性來說,是一件神聖而受尊敬的特權,也是非常辛苦而且是有一定危險性的重擔。所謂產前檢查是,自從胎兒還在胚胎時期開始直到分娩期間的檢查。懷孕到生產過程之間的母子健康,是嬰幼兒健康之基礎,更是維持母親的健康安全的重要關鍵。因此產前檢查的目的,不只是要減少母親在懷孕期間之生理和心理的不適應,和預防母子因懷孕而發生的各種合併症和生理異常,並要增進孕婦及胎兒雙方的健康。

依據國內外之資料,接受產前檢查的孕婦確實可以降低孕、產婦和嬰兒的死亡率,因此國內的健保制度,也就提供懷孕期間共十次之「孕婦產前檢查」。檢查之項目,則依據懷孕各階段可能併發之合併症做規劃,希望準媽媽們能百分之百利用,來確保母子之平安和健康。 受檢的時候要事先填好「孕婦健康手冊」之「初次產前檢查問診記錄」的相關資料,並帶「孕婦健康手冊」前往特約院所接受檢查,不用繳交部分負擔。全國目前共有一千五百多家特約院所辦理孕婦產前檢查服務,你可透過健保局的免費服務電話或利用網際網路上網查詢(網址: http://www.nhi.gov.tw/)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的名冊。

(4) 嬰幼兒健康檢查

嬰兒從第一次呼吸到人間之空氣那一剎那,就受到有關健康的關心。當嬰兒經過出生處理後,小兒科醫師就會做初步的身體檢查,之後,就可以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健康檢查直到六歲。這些步驟和時間,在出生時由醫院、診所所付給的兒童健康手冊上有詳細的安排。此外,還要按時接受疫苗的接種,以免感染以前造成大部分兒童死亡的傳染病。這期間嬰兒還會接受有關遺傳疾病的篩檢檢查,而在長大的過程中也繼續接受檢查,觀察成長過程是否正常,包括:身長、體重、智能、體力發展等事項。如有任何疾病發生或感染,也會受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服務。因此,家長照顧嬰、幼兒的時候,不可忘記健保手冊上面所規定的健康檢查的時間,且在做檢查或接受預防接種時,就應該將健保手冊裡面有關於家長欄部份填寫完成,如果有問題時應記錄在健保手冊上需檢查的部份,醫師會按照健保手冊上規定的各年齡層的項目逐項檢查。如果發現有問題時,醫師會告訴家長並請家長注意,什麼時候需要追蹤或只要轉科治療就可以。這時家長務必注意看診及追蹤的時間。國家的健康保險法中,有關兒童健康手冊有如下的規定:『兒童健康手冊及其就醫紀錄欄續頁之發放、換領方式及有效期限規定如下:於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出生之本國籍新生兒,由該接生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發給兒童健康手冊,並填報發放清冊送保險人備查;於非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出生之新生兒,由保險對象報經投保單位向保險人轄區分局或聯絡辦公室申請發給兒童健康手冊。投保單位確認保險對象已依規定辦妥加保後,應於兒童健康手冊封面及手冊內頁「就醫紀錄欄」填妥各項資料,並加蓋投保單位章戳;手冊內未附「當年度就醫紀錄欄」者,應於續頁上填妥各項資料,並加蓋投保單位章戳,發給保險對象浮貼於手冊內使用。年度首次發放就醫紀錄欄續頁之數量,由保險人按各投保單位六歲以下(含六歲)保險對象人數若干比率核發。保險對象於當年度就醫紀錄欄用畢後,除可向投保單位換領續頁外,亦得持戶口名簿(正本或影本)、兒童健康手冊及用畢之就醫紀錄欄(正本或影本)向保險人所設之換卡據點,換領續頁浮貼於手冊內使用。兒童健康手冊之有效期限: 兒童健康手冊就醫紀錄欄,至保險對象屆滿六歲之當年年底。全民健康保險兒童預防保健給付使用紀錄欄,至保險對象屆滿四歲之當年年底。請家長帶寶寶看病時,務必攜帶兒童健康手冊,並且永久保存,因為手冊內容包括兒童保健資訊、生長發育狀況及預防接種紀錄等,日後在小朋友國小入學檢查或出國留學時,均可供查詢之用。 同時,請各醫療院所將各項檢查結果詳實登載於手冊內,及協助兒童健康手冊的發放、遺失補發及補登等作業。』

這些措施,都是為了在最容易受傷害的幼兒時期保護兒童,和及早發現遺傳疾病,做適當的處理而規劃的。

(5)遺傳疾病之檢查

幾乎所有疾病的發生,都有遺傳的因素在內,只是這些因素的重要性有所不同而已。如果一個疾病中,遺傳因素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這就是所謂的「遺傳性疾病」。

現在一般人都知道,生物的外貌,譬如說人類的身高、髮色、膚色、眼睛的顏色等等,都是由生物體內的基因組成所決定的。其實,不只是生物的外貌是由生物的基因組成所決定的,就連人類的智力或是天生的才能等,這種比較抽象的生物表徵,也同樣會受到遺傳的影響。研究更發現,一些疾病的發生或者是罹患某些疾病的難易程度,也同樣是由遺傳來決定的。一般遺傳到白頭髮或者耳朵大小、鼻子高低等,因為基因而有不同遺傳表徵的個人,在日常生活上,也許不見得會對人的健康或正常的活動,會有多大的影響;但對遺傳到色盲的人而講,這種遺傳性的異常,確實會對個人造成一些不方便,或是生活上的危險。最擔心的是,有一些遺傳的異常會造成個體表徵多方面的影響,譬如說,可能會造成明顯的才智不足、精神疾病或者是個體的壽命長短等,所以為了確保人類下一代的遺傳的健康,國人人口素質的提升,準備生下一代的人,最好能藉遺傳諮商和產前檢查,來避免一些遺傳性的缺失繼續傳遞。另外,經過新生兒罕見疾病的篩檢,早期發現疾病,能做出適當的預防和治療,或者補救措施。

雖然每個人的體內都多多少少帶有不良的隱性基因,但男、女雙方都帶有相同的不良基因的機會並不多,但是近親通婚時出現率就會高。罕見疾病個案的家族中,常常發現夫婦本身可能因為帶有相同的不良隱性基因,或是外表正常的父母因為受孕的精子或卵子帶有突變基因,而形成了新突變的顯性遺傳疾病。跟性別有關的遺傳疾病,如血友病、肌肉萎縮症及G6PD缺乏症(蠶豆症)就常經由女性帶原者遺傳給下一代的男孩。

為了提高人口素質,減少遺傳疾病的發生,我國早在民國七十四年就通過了優生保健法案,實施新生兒代謝疾病篩檢,篩檢先天甲狀腺功能低下症、苯酮尿症、高胱胺酸尿症、半乳糖血症、G6PD缺乏症及先天腎上腺增生症等六種遺傳疾病,而由羊膜穿刺羊水檢查來減少染色體異常的唐氏症的發生。衛生署在國內北、中、南成立七家優生保健諮詢中心,讓患有遺傳疾病的家族,可以得到遺傳疾病的資訊、解答,進而去做產前遺傳診斷,藉此減低遺傳疾病的發生率。

(6) 專一器官、疾病和職業病的檢查

是指針對特別某一種疾病或器官系統或特殊職業容易發生的疾病做特別詳細的檢查,例如,對於肝疾病、心臟疾病、腎臟疾病、糖尿病、聽力障礙、視力障礙、不孕症等等疾病或礦工的塵肺症、吵雜聲音工作環境的聽力檢查等狀況,做進一步的詳細檢查。



(本文引用自:http://www.tmn.idv.tw/chiaungo/h-check/object.htm 吳昭新 醫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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