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腸病毒 記得勤洗手




更新日期:2008/01/16 07:30 記者施靜茹、胡宗鳳/綜合報導

衛生署疾管局提醒,腸病毒經常是大人接觸病毒後,把它帶回家,傳染給免疫系統較弱的小嬰兒,

有三歲以下幼兒的家庭,大人在回家後,記得要先洗手再抱幼兒。


疾管局已在上周透過健保速訊,通知全台各地診所及醫院的醫師,特別留意病患並提供轉介,

同時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在幼稚園和托兒所加強衛生宣導。


高雄縣疾病管制課長劉碧隆指出,若家中有第二個幼兒感染腸病毒,要特別小心,

因為第二個病患所接受的病毒量往往較高,嚴重程度可能提高,這次病例即屬此類。




衛生局說,若家中幼兒感染腸病毒,症狀開始後七天內,要觀察是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

如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肉抽搐、持續嘔吐、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

有症狀就要送往區域級以上醫院。


高雄長庚兒童內科部主任黃高彬表示,「應避免讓嬰兒吸手指頭!」他提醒,除大人、小孩勤洗手外,

正值口腔期的嬰兒,最好使用奶嘴,或給他戴上護指器後,再讓他吸手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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