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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 --- 歐洲禁用 20070718  


記者(編譯田思怡/報導)

 
雖然美國和歐洲禁止使用「瘦肉精」來增加食用牛、豬和馬的瘦肉和蛋白質成分,

但許多業者仍使用這種禁藥來增加肉品的市場價值。

肉品業者通常會鑽法律漏洞,等「瘦肉精」藥性消退後,再送屠宰場。

但美國農業研究機構的研究指出,雖然在停止用藥後再宰殺,

但屠宰後的豬的可食用組織內殘留的「瘦肉精」仍很高。


研究指出,有時在七天的停藥期後,豬組織內的「瘦肉精」殘留仍超過安全標準。

研究指出,業者也把含有「瘦肉精」的飼料餵食小牛,

而且「瘦肉精」在牛體內消退的速度比其他動物慢得多。

美國FDA認定,只要檢驗出送宰的牲畜體內含有禁藥,就視為非法使用禁藥的明確證據。



瘦肉精,主要被作為治療氣喘的乙類促效劑(β-agonist)藥物,也是一種少數運動員會使用的禁藥。許多種藥物被稱為瘦肉精,例如培林(Ractopamine)及克倫特羅(Clenbuterol)等。


用途與副作用
瘦肉精可以促進蛋白質合成,會讓豬隻多長精肉(瘦肉)、少長脂肪,可加在豬飼料裡供豬隻長期食用;飼養成的豬隻,體形健美,利潤比較高。養殖戶可以將瘦肉精拌入豬飼料中餵豬後,能使豬肉快速生長精肉。豬在吃了瘦肉精之後,瘦肉精主要積蓄在豬肝、豬肺等處[1]。如果不依照規定使用使得殘餘量過高,人吃了即便是燒熟的豬肝、豬肺後,可能會立即出現噁心、頭暈、肌肉顫抖、心悸、血壓上升等中毒癥狀。


[編輯] 用量規定
有許多化學物質被稱為瘦肉精,而只有培林會被美國、日本等國家允許添加入豬飼料


而目前各國的瘦肉精使用量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明令禁止在豬飼料中添加瘦肉精。
中華民國(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也在2006年10月公告禁止使用瘦肉精(但有允許使用的意見[4])。養豬戶一旦查獲使用禁藥,可依法處四個月徒刑。在2006年10月11日,公告Ractopamine(俗稱培林)、Salbutamol、Terbu-taline、Clenbuterol 等四種俗稱瘦肉精的「受體素」為動物用禁藥。2007年8月15日,衛生署宣佈,擬對其中的「Ractopamine」、「Clnbuterol」兩種解禁,自稱原因是「對人體安全性較無疑慮」。[5][6]
美國限制豬肉瘦肉精含量為50ppb。(1ppb等於十億分之一。)
日本限制豬肉瘦肉精含量為10ppb。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規範瘦肉精安全殘留量為10ppb。
全世界只有美國等24國開放使用瘦肉精,有160多國仍禁用。





瘦肉精是可以幫助豬減少脂肪增加瘦肉的一種毒品,

在美帝與加拿大與東瀛女優國領地的各家養豬場均有販售。

每天服用過量瘦肉精,能讓你的壽命縮短,

能讓你不需規律運動就可以輕輕鬆鬆變成兄貴,

還可以讓你去東瀛女優國當相撲選手,還有多到罄竹難書的其他各種功效。



至於其他各種功效究竟是些怎樣的功效,請各位親自服用瘦肉精就知道了。

但是建議想要嘗試的人自行購買瘦肉精服用、不然就是吃大量的豬肝,吃有瘦肉精殘餘的豬肉是沒有用的。



參考資料:
http://uncyclopedia.tw/wiki/%E7%98%A6%E8%82%89%E7%B2%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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