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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聽林山田主席致詞錄音


成立陳定南紀念館,我們希望背後有一強有力的基金會,如我們募集到一定數額的基金,就可以利用這份基金,並以紀念館作我們的大本營,來實踐陳定南先生最後的兩點遺志。

他的第一個遺志,希望能夠督促廉能的政府,一個既不廉又不能的政府,老百姓實在是很(克虧)委屈。經工作小組長期討論,認為有三個方向我們可以嘗試去做:

(一)、我們希望有力量能多少監督一下國會,台灣的所謂立法院,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而廉能政府第一重要的是立法權,人民的意志要能夠在國會中展現,如果我們有足夠基金,我們可以買時段,將立法院這些惡行惡狀予以呈現,然後再加以清楚分析讓人民了解,如此才有辦法監督他們。

(二)、我們希望對台灣的劣質媒體也能做適當監督,沒有足夠力量,對於媒體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我們今天如果有力量朝這個方向邁進,才不會讓這些媒體一直地美化中國、醜化台灣,並對於社會事件、政治事件,僅就其媒體自己的立場與意思胡謅一通。如果能讓媒體發揮監督政府第四權的功能,此一廉能政府的目標,就能逐步的達成。

(三)、幾十年的國民教育,一直朝掃除文盲的方向前進,但是,我們的教育卻製造出那麼多的法盲以及許多的憲盲,各級教育僅只強調專業知識,對於法律的常識、憲法的常識,卻是一點也不知道。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是人民與政府的契約,我們的房子租給他人,需訂立契約,我們活在此地與本地政府亦應該有一契約關係,政府有何權利、義務,人民又具有什麼權利與義務。如果一個公民,對於憲法一點也不了解,如何可能用選票來監督政府、改造政府。公民是所有政治紛爭的最後仲裁者,那些政治紛爭與黨派紛爭,要如何決定,就是由公民來決定,決定的過程並不是像現在僅只是依賴投票,每隔幾年的投票,每次的投票縱然是那麼的轟轟烈烈、熱熱鬧鬧,然而事實上,對於我們的公共事務,卻未見有很大改善。

台灣3萬6千平方公里的土地、2千3百萬人民、高教育水準及交通上的便利,我們應該來進行直接民主。不要只是透過每回的投票選出人,再由選出的人來為我們做事,這意思是說有很多的事情,我們可以預先分成甲案、乙案、丙案,再透過電視向人民說明甲案、乙案、丙案它們個別的內容以及實施的後果,然後經由全民來公決。如果實施直接民主,我們是直接選擇甲案、乙案或丙案,而不是選出張三、李四或王五替我們做決定,他們不見得比我們行,能當上一名公職人員,不過是因為他的人面較廣,較容易取得資源、能夠獲取選票,在能力上,不見得比我們強。直接的民主與間接的民主,若能在台灣真正落實,那將使我們成為非常有前途的台灣社會。故而,第三項工作,就是要進行掃除法盲、憲盲的工作,讓人民提升到一定的水準,如此才能建構出一個真正民主與法治的社會。

定南兄的另一個遺志,是希望對於吸毒的迷途青少年,能夠儘快用各種方法挽回他們,使他們能走向正途。因此,我們也希望成立的基金會能朝這個方向,建立一個讓吸毒青少年得重返正途的營區(環境),讓他們逐步脫離吸毒之惡習。以上幾點想法能否實現,完全取決今天在座的各位,讓我們齊心努力,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儘快將這個紀念館蓋起來,並且以一個強而有力的基金會作後盾,來實踐定南兄的這兩項遺志。

(共同發起人大會主席林山田致詞內文/2007年1月20日於宜中音樂館)

◎本文由陳定南教育基金會秘書處提供;志工樂陶陶友情協助影音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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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瓊慧-ma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